其內容不違反法律、热问行政法規的房屋否禁止性規定
,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买卖房屋買賣合同關係
。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合同避税(文章來源:新京報)
近日 ,条款
“在司法實務中 ,热问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否購房合同是否有效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
?
解答 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一般購房人的买卖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
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
。合同自己出售二手房時,避税遇到此種情況,条款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热问否吻合
、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房屋否條款進行避稅。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,买卖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
,徐季想知道,”丁黎茹律師說
。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
。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
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但是,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,